各相关学院:
我校首批9名“光谷学者”聘期已满,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鄂二师院行发〔2017〕8号)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光谷学者”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岗聘任期满的各层次“光谷学者”(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及内容
1.个人自评。个人对照“光谷学者”协议规定任务,整理填报《光谷学者聘期期满考核评议表》(见附件2)。(11月30日前完成)
2.学院评议。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照“光谷学者”协议书规定的工作任务及目标,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12月10日前完成)
3.学校考评。学校人才项目评议推荐小组进行评议,提出考核意见,报学校研究审定。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考核工作,12月10日前考核结果及《光谷学者聘期期满考核评议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册(含电子版)报人事处。
联系人:张天阳 联系电话:52363210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