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梅同志退休的通知
院人〔2020〕8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组通(2015)1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黄梅同志符合自愿退休条件,于2020年2月退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