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人〔2019〕30号 校内各单位:根据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下列8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转正时间如下:黄盼、段晓玲,转正时间为2019年6月;万凤鸣,转正时间为2019年7月;李雨若、任梦婕、王涵、杨姝媞、余乐等5人,转正时间为2019年9月。 人事处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