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标兵”“科研标兵”“最美教育工作者”“最美辅导员”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学标兵”“科研标兵”“最美教育工作者”“最美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二师院党发〔2025〕27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议、学校会议审定,确定拟表彰对象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现予以公示:
教学标兵(10人):马英、刘利敏、刘雯、刘煜、孙建明、李岚(经管)、余琳琳、徐桂敏、喻侯林、程蓉洁
科研标兵(10人):王金涛、方越、张宇、张琳、张海涛、陈笛笛、欧阳亮、周晓露、曹斯、龚希
最美教育工作者(8人):王海波、李丹娜、李佳、张璠、陈戈、黄长文、覃姗姗、黎建锋
最美辅导员(2人):孙晨、余江涛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27-52104786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电话:027-52104848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