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针对本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材料集中审核时间
教务处审核截止时间调整为11月20日。学科办审核截止时间调整为11月21日。科研处和人事处审核截止时间调整为11月23日。
二、关于教学学院(部门)评议推荐
1.根据《湖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各教学学院(部门)评议组组成成员不得少于9人。
2.各教学学院(部门)须在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职数后,且不早于业绩材料截止时间(11月30日)开展评议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校职改办
202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