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14浏览次数:134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针对本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材料集中审核时间

教务处审核截止时间调整为11月20日。学科办审核截止时间调整为11月21日。科研处和人事处审核截止时间调整为11月23日。

二、关于教学学院(部门)评议推荐

1.根据《湖北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各教学学院(部门)评议组组成成员不得少于9人。

2.各教学学院(部门)须在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职数后,且不早于业绩材料截止时间(1130开展评议推荐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校职改办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