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湖北名师工作室应具备政治素质好、影响力较强的主持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团队,健全的工作机制、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等条件。原则上除达到《“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外,还应分别满足下述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业务和能力水平较强,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影响力较强;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工作室任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 6 学年(2016 年 9 月-2022 年 6 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 96 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4)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1967 年 10 月 31 日后出生)。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条件
1.团队梯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 3 人能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专业示范带领作用。
2.成员均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1.工作室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清晰,工作机制健全,能
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能及时评价、持续改进,能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特色。
2.有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推荐及评选名额全省共遴选60 个湖北名师工作室,其中,高等学校(含党校系统)、中等及以下学校各 30 个。我校可推荐1个。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申报。
2.学院推荐。学院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议推荐,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上报人事处。
3.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对有关工作室的主持人、团队配置和建设基础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其中对主持人教学实绩的考核,采取推门听课和同行及学生评议方式进行。学校按推荐指标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评审、公示。
五、材料报送要求
学校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前,申报人员只需提供校内评选材料。
(一)校内评选材料
1.申报表一式2份(A4纸张印制);
2.申报人员需持其中一份申请表到科研处审核科研成果,并签字盖章;
(二)校外评选材料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报人事处(行政楼412室),逾期不报,视为无推荐人员。
2.请各学院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此次推荐工作,并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张天阳 电话:027-52363210
附件:
2.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鄂教师[2015]5号.docx
人事处
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