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惠华等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院人〔2020〕26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调学校办公室(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吴惠华同志到发展规划处工作,岗位为管理6级;
调财务处(职院财务处)刘荣莉同志到发展规划处工作,岗位为管理7级。
以上同志岗位调整时间从2020年10月10日起计算。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8日
关于吴惠华等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院人〔2020〕26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调学校办公室(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吴惠华同志到发展规划处工作,岗位为管理6级;
调财务处(职院财务处)刘荣莉同志到发展规划处工作,岗位为管理7级。
以上同志岗位调整时间从2020年10月10日起计算。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