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胡卫华同志调离的通知
院人〔2020〕22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胡卫华,女,1977年2月出生,2003年6月到我校参加工作,系我校事业编制人员,研究生文学硕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调离,学校研究同意其调离请求。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21日
关于同意胡卫华同志调离的通知
院人〔2020〕22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胡卫华,女,1977年2月出生,2003年6月到我校参加工作,系我校事业编制人员,研究生文学硕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调离,学校研究同意其调离请求。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