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梅同志退休的通知 院人〔2020〕8号 校内各单位:根据鄂组通(2015)1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黄梅同志符合自愿退休条件,于2020年2月退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