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7年来校工作的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来校工作试用期满的我校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员等人员。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
1、被考核人提交试用期以来的工作总结,并认真填写《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2、用人单位对被考核人试用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并在《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中明确填写考核等次(合格或不合格)以及是否同意转正定级的意见。
3、用人单位将本单位被考核人工作总结和《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整理汇总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行政楼412室)。
此次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根据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经学校研究审批后确定是否按期转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联系人:何强 张天阳 联系电话:87943520
人事处
2018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