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3浏览次数:1276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标

本次自查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全面自查本单位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和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自查内容

1.师德“红七条”实施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

2.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3.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

4.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本次自查工作,成立自查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作出专门部署,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划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和湖北高校教师“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查找师德建设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

2.注重引领,总结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各单位要以本次自查为契机,着力发现和选树在师德方面特别是关爱学生有杰出表现的身边典型。

3.各单位如实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师德建设长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表”并撰写自查整改情况报告,5月28日前将纸质版(党政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交到人事处412室,电子版发送至37184437@qq.com

联系人:崔侃

联系电话:87943520  

  

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师德建设长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表Microsoft Excel 97-2003 工作表.xls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