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07浏览次数:1208

各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申报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94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个。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业绩条件(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学院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校人事处。

(三)综合审核。人事处组织对申报材料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四)专家评议。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议。

(五)学校审定。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六)公示上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推荐工作要严把政治关、品德关、廉洁关、严格选拔条件和申报标准,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请于518日下午400点前,将推荐候选人的书面报告及其相关条件支撑材料(包括近5年获奖成果、主持项目、代表论著、论文等的汇总目录1份)报人事处(行政楼415室)。逾期未报者,视为弃权。


    联系人:张天阳  电话:87943920

                     人事处

                                                          201853

附件:推荐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