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将在近期开展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所有专任教师(包括辅导员和其他岗位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检查内容
1.是否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教师,重点检查专任教师中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
2.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各单位对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组织实施情况。
3.对违反有关规定后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执行情况。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于5月9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附件1)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12室),各二级学院需交自查报告和教师资格信息统计,其他职能部门只需交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
未尽事宜可向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87943520。
附件:1.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
表格Microsoft Word 97 - 2003 文档 (3).doc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