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3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截至2018年3月7日在职在岗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参与此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应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突破,为促进我省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凡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业绩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核准表》。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学校方案要求,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推荐人选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推荐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3、综合审核。 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资格、成果进行审核。
4、专家评议。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议。
5、学校审定。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6、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并于5月4日下午4:30前将推荐人员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学校行政楼4楼415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7943920
附件:
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
2、《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36号)
3、《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
4、《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核准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