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02浏览次数:1095

校内各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3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截至201837日在职在岗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参与此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应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突破,为促进我省科技发展、社会进步作出重大贡献,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凡政治表现、廉洁情况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业绩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核准表》。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学校方案要求,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推荐人选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推荐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3、综合审核。 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资格、成果进行审核。

4、专家评议。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评议。

5、学校审定。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6、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并于54日下午4:30前将推荐人员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学校行政楼4415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7943920


附件:

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182号)

2、《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136号)

3、《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条件(2018年修订)》(鄂人社函〔2018137号)

4、《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核准表》

附件.zip

                       人事处

                        2018年5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