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校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处)统筹协调,按照我校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安排,定于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对个人年度职称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教务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教学成果、教研材料(含教研论文和教研课题)等;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科研成果材料;学工部(处)负责审核教师任现职期间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工作经历。
特此通知
校职改办
2017年11月1日
各学院:
经校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处)统筹协调,按照我校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安排,定于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对个人年度职称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教务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情况、教学成果、教研材料(含教研论文和教研课题)等;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科研成果材料;学工部(处)负责审核教师任现职期间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班主任)工作经历。
特此通知
校职改办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