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艳林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鄂二师院行发〔2017〕15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3浏览次数:979

校内各单位:

根据《青年教师申报副教授资格条件的补充规定(修订)》(院组人〔2017〕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聘任张艳林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聘任王怀兴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起始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聘任赵丽娟担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起始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