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平金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院组人〔2016〕34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朱平金、徐萍同志符合退休条件,于2016年10月退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