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组人[2016] 37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和湖北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湖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我校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与启用工作。一是采集学校教职工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职工“一人一号”;二是做好教职工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分工
组织人事部负责全校教职工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的统筹指导工作,具体组织各单位信息管理员进行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
各单位要在本部门中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及一名信息管理员,专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
三、采集范围
(一)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
(二)信息范围
采集教职工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四、信息采集流程
采取学校统一填报和教职工上线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成教职工账号
由组织人事部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职工生成账号。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二)录入教职工信息
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指导录入,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组织人事部。
(三)审核教职工信息
组织人事部对本校上报的教职工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四)做好监控管理
各单位要确保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五)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可由本人操作,经各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核;变更已有信息需由个人申请,各单位审核后提交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后变更。
教职工信息填报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信息填报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5日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及信息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报送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朱竹琴
联系电话:87943920
填报工作QQ群:204976534
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息填报管理人员一览表http://zzrs.hue.edu.cn/upload/file/20161101/20161101153932_24764.xls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