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898
关于万治华同志转岗的通知
院组人〔2016〕25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经个人申请,学校党委研究,
同意万治华同志辞去发展规划与建设处副处长职务,转任建筑与材料工程学院专职教师。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