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培同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院组人〔2016〕19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精神,于培同、高政来、张荣军同志符合退休条件,于2016年8月1日退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