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新宇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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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新宇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
院组人〔2016〕20号
各学院、处级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调文学院刘新宇同志到艺术学院工作。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