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秀
(2015年6月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5年党建工作会议,重点传达第二十三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我校的党建工作提几点要求。
去年12月28日至29日,第二十三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高校的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指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要坚持立德树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改革和完善高校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委和宣传思想部门、组织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今年5月26日至27日,省委在东湖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第二十三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本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会议筹备力度前所未有。会议筹备历时半年,准备非常充分,鸿忠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会见袁贵仁部长进行沟通,会前全体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的领导同志就高校党建工作分别约谈了全省所有高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了约谈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省委常委会对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二是会议规格前所未有。李鸿忠、侯长安、傅德辉、贺家铁、梁伟年、郭生练等6位省领导出席会议,鸿忠书记、昌尔书记和家铁部长作了主题讲话。三是高校党建创新突破前所未有。会上,省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鄂发〔2015〕7号)。这份文件是我省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的有力武器,也是我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快建成高教强省的重要保证。
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内容,主要体现在鄂发〔2015〕7号文件和鸿忠书记、昌尔书记和家铁部长的讲话里。文件和领导讲话反复强调的重要内容有三点:一是强调党委对高校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的领导是集体领导,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涉及学校党的建设、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以及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由党委常委会议或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对学校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文件还规定,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由党委常委兼任或担任。二是强调要夯实高校党建的基层基础。高校党建的基层基础主要是学院和基层教工党支部。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要达到100%,即教工党支部书记由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担任,党支部书记不能纯粹搞学术,还要会党建工作。试点二级学院的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同时设置正处级的党总支副书记来主持日常工作,目前已有十所高校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强调高校党委的三大主体责任。即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的主体责任。
根据第二十三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我对学校党建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一,全校上下要营造浓烈的思想政治教育氛围,真正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校内各机关、各服务部门,尤其是后勤产业集团,凡与学生打交道的,都是教育者。第二,教师的言行,尤其是课堂、讲堂上的言论,观点要正确,要弘扬正能量,决不允许有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行在学校课堂出现。第三,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媒体尤其是新媒体的管控。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学友·师友”行动。各学院、各部门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的统一部署,以开展文明寝室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学友·师友”活动。文明寝室创建要以“团结、健康、整洁、学习氛围浓”为标准,要明确寝室长的职责,通过抓寝室建设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
三、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今年6月份全校上下要按照省委的要求,认真查摆学校、学院、各处室班子“不严不实”的问题。学校研究决定,从下周起,分别在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展规划与建设办公室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现场观摩。通过查摆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氛围,不断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根本任务,着眼全局、把牢方向、突出重点、勇于创新,切实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