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860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三、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四、有关事项

因时间紧,请各学院克服困难,积极组织开展推选工作,52916点前报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材料(推选工作情况报告、推荐表、彩色登记照、详细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3

联系人:倪华才,电话:13720332338

 

附件: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doc

2.2019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3.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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