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行发〔2020〕1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认定
罗青晨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和鄂二师院行发〔2018〕60号文件精神,经考核,认定:
罗青晨、颜小挺、余乐、刘金波、刘俊逸、陈笛笛、肖凯具备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20年1月起算。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