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行发〔2019〕42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关于李志明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教授:李志明 何国军 肖海燕
副教授:王顺双 唐植君 张 祎 龙 芸 曹 斯
胡卫华 胡 颖 翟建波 张 宇 许 光
段丽君 程志远 马智超 韩瑞珍 刘源振
讲师:陈 思
讲师(思政):李祖平
助教(思政):高丽娥 刘文君
以上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9年12月30日起计算。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