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评审服务


一、事项名称:职称申报评审服务

二、部门名称:师资科

三、服务对象:教师

四、服务流程:

1.根据省职改办文件精神,制定我校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并下发评审通知;

2.个人参照评审条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申报表格;

3.在规定期限内,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分别审核申报人相关材料真实性;

4.各学院和学工部组建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符合申报条件且通过评议的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由单位推荐到校职改办;

5.人事处对材料进行初审,职改办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报送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6.通过个人陈述,专家提问及查阅资料,综合考察推荐人员,最终采取无记名投票决定通过人员;

7.通过人员在学校网页上公示一周;

8.公示无异议,则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工作地点:行政楼412办公室

六、经办人员:

姓名:何强  张天阳

办公电话:027-52104755、523632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工作职责: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查、资格确认、申报推荐

服务承诺:严守纪律  办事公开  实事求是  文明服务

七、相关文件及工作流程图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暂行)

3.青年教师申报副教授资格条件的补充规定(2018修订)

4.湖北省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