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职称申报评审服务
二、部门名称:师资科
三、服务对象:教师
四、服务流程:
1.根据省职改办文件精神,制定我校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并下发评审通知;
2.个人参照评审条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申报表格;
3.在规定期限内,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部分别审核申报人相关材料真实性;
4.各学院和学工部组建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符合申报条件且通过评议的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由单位推荐到校职改办;
5.人事处对材料进行初审,职改办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报送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6.通过个人陈述,专家提问及查阅资料,综合考察推荐人员,最终采取无记名投票决定通过人员;
7.通过人员在学校网页上公示一周;
8.公示无异议,则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工作地点:行政楼412办公室
六、经办人员:
姓名:何强 张天阳
办公电话:027-52104755、52363210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工作职责: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查、资格确认、申报推荐
服务承诺:严守纪律 办事公开 实事求是 文明服务
七、相关文件及工作流程图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暂行);
3.青年教师申报副教授资格条件的补充规定(2018修订);
4.湖北省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